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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共同召开法理学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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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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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4日下午,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共同召开法理学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蒋立山教授、北京大学徐爱国教授、中央党校封丽霞教授、山东大学魏治勋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张俊杰教授、北京理工大学于兆波教授、中国公安大学化国宇教授以及北京工商大学张龙教授莅临我校法学院共同研讨法理学学科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的建设工作。出席研讨会的还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李晓安教授、尚琤教授、陈寒非老师、陈皓老师和李英老师。研讨会由李晓安教授主持。

  

  李晓安教授主持研讨会并介绍了与会的各位嘉宾。随后喻中院长向与会专家介绍了首都经贸大学院法理学学科建设情况及师资力量,代表法学院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取得丰硕的成果。

  随后,李晓安教授表明本次法理学课程研讨会的初衷有二:其一是今年三月人大代表反映有些高校老师在将外国法制史时过分宣扬希腊民主,因此我们今天把大家聚在一起进行检讨和反省如何讲好这门课;其二是最近在法理圈的平台张恒山前辈提出的权利和义务的议题引起了大家的探讨热潮。因此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对法理学课程教学体系及一些经典法理学问题展开讨论。

  

  会上,蒋立山教授表示:教学体系脱离不了法理学的理论体系。中国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的实践和发展离不开中国法治实践的进程,而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是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学科的建设问题是一个长远问题。北京大学的徐立国教授提出了一个问题:法理学究竟是什么?徐立国教授认为,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对法理学的本质的认识难以趋同,所以我们每个人心中认为的法理学的理想状态都不同。

  

  

  中央党校的封丽霞教授在会上通过对其本校的法理学学科课程现状的介绍,提出了其对法理学课程如何授课这一问题的思考,其认为法理学学者个人研究的趣味在中央党校能得到很充分的保护和支持。喻中教授在会中表示,现今我们的法理学科在理论界中有众多派别观点,对本科生的法理教学,我们应传授一些为各种观点都能够认同的共识性内容;而对于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授课,则应该注重个性化,传授自身独特的观点和认识,从而激发学生更加深入的思考。

  北京工商大学张龙教授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其在校授课的方法技巧和心得,其向大家分享了北京工商大学“3+1”的独特课堂教学设计及他本人在法理课堂上独特的案例授课技巧。张龙教授认为本科生的法理课堂需要填充的是相对确定的法理概念,在概念的基础上搭建一个体系。

  

  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取得圆满成功。最后,喻中院长进行总结,对来自一流法学院专家们的宝贵意见表示了感谢,也对今后的法理学科建设提出了规划和期望。

  (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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