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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举办2017年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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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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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25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17年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工大厦三和厅成功举办。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长刘向兵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林嘉教授、名誉会长姜俊禄律师及各位副会长等学会领导和会员近270余人参加了年会。本次年会共收到学术论文58篇,其中11篇被选为大会主题报告论文。年会向与会者发放了本届年会征集并编辑整理的《论文集》和由学会编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论丛(第3辑)》、《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评析(第3辑)》两本书。

  

  本次年会包括开幕式、大会发言、专题报告以及大会总结四个阶段。

  开幕式由名誉会长姜俊禄主持。学会秘书长张恒顺同志介绍了本次年会的筹备情况,并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长刘向兵、法学院院长姜颖教授对会议的支持和细心安排表示了感谢。随后,以举手表决方式,增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单国钧同志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在开幕式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长刘向兵发表致辞。会长林嘉教授对学会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7年的工作提出了思路。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劳动保障法学会在以往的工作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对今后的学会工作提出了期望,希望学会在领导集体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新的成绩,把学会建设成为五A级的学术研究会。

  

  大会发言分为两场。第一场由中国劳动关系法学院姜颖教授主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沈水生司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爱青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研究生许剑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李娜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系薛长礼教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侯军法官等6名专家会员代表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建平律师担任评议人。第二场由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建平律师主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院长杨冬梅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肖竹副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课题组代表李军法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宋鹏法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梁枫律师等专家会员代表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姜俊禄律师担任评议人。

  

  在专题报告阶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金曦法官对《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三)》讨论稿的26个条款逐条进行了介绍和解读;曦法官对工伤保险责任、用工主体责任、连带赔偿责任的基本概念进行阐述。

  在大会总结阶段,林嘉会长提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是劳动法学人交流学术、分享思想、共同提高的平台。11篇大会报告论文,一半来自学者,一半来自实务界。提交学会的论文有针对老问题的研究,如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关系的认定等;也有针对新问题的探索,如“一带一路”涉及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京津冀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等。此次提交年会的论文研究更加深入,尤其是来自法院系统的两篇论文,通过大数据的方式进行比对分析,在实证基础上找寻问题,进行分析,寻找解决方案,很具有说服力。提交年会的理论研究论文,则从逻辑分析的框架,对现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金曦法官的在专题报告阶段的分析更有实践意义,有助于解决大家共同面对的问题,形成共识。

  林嘉会长还提出,学会的研究需要有前瞻性、前沿性。针对劳动关系认定的中国特色以及从属认定和主体认定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应当在中国语境下解决劳动法中的现实问题。对于国家、社会以及法律中的热点问题,劳动法学者应当更加关注和深入研究。如国家中的“一带一路”战略中涉及的劳工问题,劳工标准问题;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涉及的休假问题、女职工就业难问题;在户籍制度调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打破的过程中对社会保险带来的新问题;民法总则的颁布对劳动法的影响,其法人制度、诉讼时效、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对劳动法制度的影响;民法典合同法分则的制定,对劳动合同的影响等等。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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