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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协办3.15审判案例发布暨诚信中国网络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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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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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4日,由中国消法研究会主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协办的3.15审判案例发布暨诚信中国网络晚会在北京京师大厦举办。

  参会主要来宾有中国消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李国光、河山,常务副会长曹三明,副秘书长李伟民,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孙颖,辽宁消法研究会副会长陆宝印,北京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校长王丽娟等。

  

  本次活动包括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新书发布会、发布3.15审判案(事)例、举办诚信中国3.15网络晚会三个部分。

  

  中国消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李国光在会议讲话中指出,当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至关重要,怎样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一个需要长期去探索和坚持的问题。中国消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背景情况,并指出这本书为当下所需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一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国光担任编委会主任,由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院学教授刘俊海,国家法官学院原副院长曹三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张严方,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研究院教授孙颖等法学专家、学者以及媒体记者等组成了中国消法研究会撰写委员会,该委员会经过多方努力,历时六年撰写而成。

  

  会议评选出十佳3.15审判案例,并由获奖代表发言。十大案例包括:北京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培养教育智力残疾学生的事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消费者购买违法橄榄调和油胜诉案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隐瞒经营者身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欺诈案例;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审判的王某等生产、销售假药,假冒注册商标案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一元买套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对南京供水格式合同条款提起全国首例针对垄断行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例;江苏省镇江市工商局“智慧3.15”维权平台,开启消费维权新模式的事例;福建省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事例;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以“互联网+维权”的创新方式解决消费投诉模式事例;叶光组织消费者购买违法橄榄调和油索赔事例。其中我研究会理事郑惠媛法官代表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提供的“隐瞒经营者身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欺诈”案,在发言中引来阵阵掌声。

  诚信中国3.15网络晚会穿插在整个活动环节中,由北京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的智力残疾学生表演诗朗诵、舞蹈等节目。马静等同志向北京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捐赠用品,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为孩子们捐款5000元。校长王丽娟用毕生的积蓄倾其所有和全部的经历创办了“智光特殊教育机构”,填充了中国智障成人职业教育的空白,并将全部投入及其所有成果永远不收取任何回报,全部捐献给特殊需要的儿童,给予特殊的康复事业。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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