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自1983年12月24日成立。    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隶属于北京市法学会的领导,是从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经过四届理事会和四任会长的努力(第一届会长王桂五、第二届会长金轲、第三届会长赵云阁、第四届会长甄贞),积极开展诉讼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在推动首都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宗旨是:团结诉讼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关心我国诉讼法制建设的其他各界人士,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诉讼法学研究和交流,繁荣诉讼法学、促进诉讼法制。

  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任务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会员对我国诉讼法制建设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会员深入我国诉讼法制建设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交流;配合或参与立法有关部门的诉讼立法研究和经济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参与诉讼法制宣传活动,办好内部资料的交流,组织相关图书的编辑、出版工作。这一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和原则,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学会的宗旨,进一步做好学会工作,推动诉讼法制和检察事业更好地向前发展。

  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首都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宗旨,充分发挥和利用行业社团的群众性、学术性、开放性优势,认真组织会员开展诉讼理论研究,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及其各专业法学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履行职责,研究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建立了以研究重大理论问题为中心的年会制度和以研究实践热点问题为中心的专题研讨制度。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之日起,就紧紧围绕诉讼法制和诉讼改革,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研究和探索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繁荣三大诉讼理论研究,提高理论研究的品味上,充分发挥了学会的组织作用。先后召开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完善免予起诉制度”、“检察工作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犯罪和庭审程序问题”、“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建议及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统一执法思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刑法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不断开创首都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作出贡献”、“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等20余次主题年会及“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以检察实践为主要视角”等10余次专题论坛,对推动诉讼法学与检察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领导带头,形成了一批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在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两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中,我会推荐的由我会会员撰写的专著《公诉权原论》、《中美定罪量刑机制比较研究》,撰写的论文《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探讨》、《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可行性评估机制研究》分获得了著作类和论文类的二、三等奖。我会会员撰写的《刑罚执行工作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证研究》、《关于职务犯罪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思考》、《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改革调研报告》、《减刑听证的实证研究》、《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建立长效机制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对市检一分院受理的118件故意杀人案件的调查与思考》、《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效的现实途径》和《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研究》等数十篇调研报告在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应用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比和北京市政法委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分获一、二、三等奖。承担北京市预防跨国犯罪研究会课题《构筑职务犯罪的国际应对机制》,获得该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一等奖。

  三是积极搭建理论平台,扩大研究成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本会理事长、理事和一些会员,还密切结合自己的工作,编写出版了近10部诉讼法学的专著,有些专著代表了本市乃至全国诉讼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对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诉讼法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早在1988年就由本会常务理事刘家兴同志任主编,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出版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书,发行1万册。近年来学会配合市检察院组织全市30名优秀调研骨干完成了《法律监督原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论》和《刑事诉讼监督论》的研究,共计100万字,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在对检察理论研究30年的回顾和展望中评价《法律监督原论》是在法学界、法律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的关于检察制度的论著之一。承担的司法部重点课题《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国内法协调机制研究》,共20 万字,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四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专家学者和会员之间的交流平台,推动诉讼法学教学科研人员与司法实际工作者,在学术研究当中双向交流,互相补充。

  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自1983年12月24日成立。

  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隶属于北京市法学会的领导,是从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经过四届理事会和四任会长的努力(第一届会长王桂五、第二届会长金轲、第三届会长赵云阁、第四届会长甄贞),积极开展诉讼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在推动首都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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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长:甄  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副会长(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  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单志刚(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兆波(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钱列阳(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
秘书长:董常青(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副秘书长:闫俊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常务理事(26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志远、王  莉、王立国、王晶渤、刘广三、孙  力、何  兵、张文志、张建伟、张建升、李颖丽、李  辉、但  伟、肖建华、单志刚、周晓燕、林兆波、苗生明、顾永忠、郭云忠、钱列阳、高景峰、董常青、甄  贞、熊秋红、潘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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