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举办第一届中国劳动法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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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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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18日至19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与律商联讯集团在北京诺富特和平宾馆合举办第一届中国劳动法峰会。本次峰会云集各级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政府官员、知名学者、律师以及企业人力资源及法务经理等各界专业人士百余人。峰会利用两天的时间,主要研讨了两个主题:一是 “《司法解释(四)》条款及热点问题解读”;二是“《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与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在这两天的峰会议程中,与会人员参与了高强度、高效率、高水准的劳动法实务领域的学习和分享,临别时仍感意犹未尽。在此之中,来自法官、仲裁员、企业HR、律师等各个战线上的同行们思想火花的碰撞折射出了新的视角、新的思路和新的建议,这些必将指引大家在未来的实务中更准确地解读法律,更规范地进行用工管理,更有效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全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

  根据《专家问诊中小企业劳动关系》项目中“专家诊断”活动要求,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劳动法分会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劳动争议庭),联合组织了“法官说法,专家诊断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系列活动。

  一是组织“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争议案件审理旁听”活动。50余名企业HR旁听了“女职工孕期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审理,并在审理后与主审法官围绕案件审理的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交流。二是组织“法官走进中小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主题座谈会”活动。一中院法官做了《女职工“三期”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分析及司法对策建议》主题发言,围绕四类侵害女职工“三期”劳动权益典型案例做了解析,与会的50余名企业HR与高海鹏副庭长等4位法官就企业女职工“三期”管理实践及疑难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此次系列活动,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完整的展示了法院庭审的全过程,面对面的与法官交流,通过法官们的答疑解惑消除了对法院(法官)的畏惧感和抵触情绪,澄清了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女职工“三期”管理中的误区,活动得到了企业管理者的普遍好评。许多活动参加者和未能参加活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纷纷通过分会的QQ群或微信、电话要求分会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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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前身北京市刑法学会,成立于1979年。刑法学会是北京市法学会所属的专业性学术团体,依托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学会的内部刊物是《刑法学动态》。

    学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团结首都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者和刑事法律实务工作者,大力开展刑法学的学术研究活动,推进依法治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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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  长

  孙  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副会长(1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白山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文昌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副教授

  刘大为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明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

  吴在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振奇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单志刚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远煌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黄太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

  黄  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甄  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裴显鼎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三、秘书长

  李颖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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