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前身北京市刑法学会,成立于1979年。刑法学会是北京市法学会所属的专业性学术团体,依托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学会的内部刊物是《刑法学动态》。
    学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团结首都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者和刑事法律实务工作者,大力开展刑法学的学术研究活动,推进依法治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学会的职能是密切教学、科研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探讨刑法学在理论与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刑法学研究应用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交流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繁荣刑法学;以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主,配合宣传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普及刑事法律知识;编辑、刊印刑法学研究及相关资料,编译、选注国内外刑法学的有关文献,供从事刑法教学、科研和刑事司法实务工作者研究参考;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刑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参加北京市法学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性刑法学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地方区域性的学术研讨与联谊活动。
    在刑法学会成立的这一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典顺利诞生。伴随着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工作和刑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的不断充实、发展和提高,刑法学会不断创新、发展和壮大。1979年7月,刑法学会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吸引、汇聚了首都大批刑法学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既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社会科学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的学者、教授,又有中央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北京市各政法机关、铁路法院、军事法院等单位从事刑事立法、司法的实务工作者,会员达三百余人。大会选举我国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律系前主任陈守一教授为学会首任会长。1980年北京市法学会成立后,刑法学会更名为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作为市法学会的一个分会。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原主任周道鸾教授担任第二任会长。第三届理事会于1992年9月17日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唐占蕴担任会长,选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作富、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主任张泗汉、北京大学教授杨敦先等八位同志担任副会长。2003年4月11日,刑法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明担任会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明达担任常务副会长,选举人民大学教授王作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孙力、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等九位同志担任副会长,聘请唐占蕴同志担任名誉会长,张泗汉等四位同志担任顾问。
    2010年6月27日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选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为会长,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大为、选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王 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山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副教授田文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明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曲新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在存、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李振奇、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志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张远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黄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裴显鼎等14人为副会长,选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李颖丽为秘书长。目前,刑法学研究会已经发展会员325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刑法学会的同志们在教学研究、刑事司法实务等岗位上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刑法学研究,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推动刑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孙力副会长等同志相继发表、出版学术论文和著作,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就。刑法学会紧密结合刑事立法、司法中的实践问题,分别以经济犯罪、贪污犯罪、金融犯罪、新刑法、刑法修正案的施行等为主题,共组织不同规模的学术研讨会近百次,组织会员撰写论文近千篇,在北京市法学会的帮助下,编辑出版了《发展市场经济与惩治经济犯罪》、《刑事法律实务》等论文集,编发了学会内部刊物《刑法学动态》近30期,供会员与有关单位进行学术交流。刑法学会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市法学组织的调研课题,在各种专题法学理论研究活动中选送论文两百余篇,完成调研课题数十项,获得各类学术奖项百余个,2004年向市法学会报送的二级课题《无罪判例名案精析》,获得中国法学会2004年调研课题二等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刑法学会及时向会员传达精神,通报情况,使会员在思想认识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刑法的理解和适用,积极提供立法建议和决策参考。刑法学会共组织各种专题报告活动数十场,针对1979年刑法实施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分别于1993年、1995年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大礼堂召开会员大会,700余人到会,张泗汉、杨敦先等副会长分别做了专题报告。针对刑法修订实施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2004年4月,刑法学会与市高级法院合作,共同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北京市刑事审判疑难问题研讨会”,全市三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一线法官130余人,与王作富、陈兴良、曲新久等9名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围绕审判实务中的亟需解决的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对上述问题的认识,为我市刑事审判工作统一法律适用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刑法学会于1996年9月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就如何开展“严打”和巩固“严打”斗争成果进行了专题讨论,王作富、梁华仁、周振想等同志提出了宝贵意见与看法,为领导机关提供了参考。于1997年召集部分法官和学者座谈,结合《刑法修订草案》提出了删除、充实和修改的建议73条,经市法学会以《要报》的形式向有关领导机关及时作了反映。在市高级法院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及参与社区矫正等情况后,市委政法委批示法学会在这些素材基础上应提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研究,刑法学会在接受该项任务后,由陈兴良副会长组织课题组,获得市法学会一级课题资金资助,用较短时间完成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为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刑法学研究会将在北京市法学会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团结协作,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刑法学学术研究活动,争创学会工作新局面,为首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新力量!
    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前身北京市刑法学会,成立于1979年。刑法学会是北京市法学会所属的专业性学术团体,依托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学会的内部刊物是《刑法学动态》。

    学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团结首都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者和刑事法律实务工作者,大力开展刑法学的学术研究活动,推进依法治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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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  长

  孙  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副会长(1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白山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文昌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副教授

  刘大为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明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

  吴在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振奇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单志刚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远煌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黄太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

  黄  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甄  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裴显鼎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三、秘书长

  李颖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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