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5年9月10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现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周继东同志任会长,并推举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同志、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应松年同志任名誉会长。四年来,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市法学会的指导、关心下,在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市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法学研究,努力服务工作实践,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发挥学术研讨作用,积极开展各项研究活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是法学组织的神圣使命和根本职责。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法学研究为己任,认真筹划,精心组织,重点开展了以下学术研讨活动:一是2006年12月9日,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主题,举办了“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研讨会,名誉会长、副市长吉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应松年等首都法学专家以及市人大、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法学会等单位领导共26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紧紧围绕“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达成了一致共识。二是2007年12月21日,在北京市法官进修学院隆重召开了第一届年会暨行政法治论坛。会议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首都行政法治发展”为主题,与会同志紧紧围绕“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与首都行政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三个专题进行了热烈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三是2008年12月2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了主题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理论研讨会。来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北京市政府系统、北京市法院系统以及北京市各高校和科研单位的11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与会人员在全面总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周年以来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今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所亟需解决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四是2009年4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了“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来自理论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共50多人参与了研讨,取得了丰硕的研讨成果。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促进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工作中,行政法学研究会始终围绕我市工作大局,紧密联系首都实际,抓住涉及全局性或突出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活动。一是为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2006年,由周继东、马怀德等会领导直接参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承担研究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课题研究”被列为市法学会一级课题研究题目。2008年3月,我会副会长、政法大学马怀德副校长主持完成了《突发事件受害者生活恢复与保障机制》课题的研究,填补了我市有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受害者补偿问题法制依据的空白。除此之外,我会周继东、王荣梅、张岩、周荣等研究的《行政复议制度与信访制度的比较研究》和周继东、李灵雁、李忠普、吴苗林等研究的《北京市依法行政工作三十年回顾与瞻望》被市法学会评为二级课题;贺荣、程琥研究的《WTO与行政法治》、王子强《关于行政执法证据问题研究》、王振清、程琥《行政诉讼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鲁安东《首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等论文被市法学会评为三级优秀课题。二是充分发挥学会专家作用。市行政法学研究会聚集着一大批行政法学理论和实务方面的专家学者。学会充分利用好这一“智力”优势,在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以及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班上,我会应松年、袁曙宏、周继东、王振清、马怀德等专家应邀多次承担了讲课任务,获得听课同志的一致好评。另外,我会还积极组织、推荐专家、学者直接参与首都的立法、修法工作。2009年8月11日,来自北京法学类主要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30位专家组成首届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请专家对市政府拟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其他立法事项提出法律审核意见。三是进一步探索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结合的新机制。我会自成立至今,始终强调法学理论研究一定要为法律实践服务的工作原则,各会员单位紧贴实际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协调机制问题研究》、《深化首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论城市创新中的市民参与》;市高院《关于在行政审判中加强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的调研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城管执法在城市运行环境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及实现方式》等一大批应用成果相继发表,并在实践中得到运用。

   三、努力开拓交流渠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四年来,我们在不断加强与国内外联系,努力开拓交流渠道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加强与国外法律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活动。市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后,重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于2006年、2007年,和美国耶鲁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了“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和“行政争议解决”研讨会,取得了很好的研究成果。二是积极参与市法学会活动。圆满完成了市法学会组织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候选人推荐、市法学会换届改选以及会员重新登记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我市改革开放三十年法治建设课题等研讨活动。三是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扩大学会影响。自成立以来,行政法学研究会组织机构不断健全、队伍规模不断壮大。通过实施轮执会长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每年通过召开年会和常务理事会等形式,对当年学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年度学会工作进行部署。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及领导的工作岗位变动,及时对副会长、常务理事进行了增补。四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杂志的会刊作用。多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历经数次改版, 其可读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陆续刊登理事文章数十篇,切实发挥了学会与会员沟通联系的桥梁作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今后,行政法学研究会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任务,以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为首要目标,在以下重点领域有所突破:进一步服务于我市工作大局。必须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把法学研究和学会工作放到我市整体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部署和推进。要大力探索、创新学术研究活动运行机制,采取召开学术研讨会、研究会年会、座谈会,举办主题论坛,组织学术报告会,进行法律咨询论证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学研究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学会独特优势。必须深入研究学会组织的性质特点,牢牢把握工作发展规律,积极探索适合学会工作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利用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宽、自主性强、地位超脱等优势,大力探索和推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应用法学课题研究,提炼摘编学术观点,聚合各方面资源,应用于首都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进一步夯实自身建设。必须坚持夯实基础,健全组织体系,健全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不断规范会员管理工作,把培养人才、团结人才、凝聚人才放在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服务水平,把行政法学研究会打造成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整体。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5年9月10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现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周继东同志任会长,并推举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同志、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应松年同志任名誉会长。四年来,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市法学会的指导、关心下,在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市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法学研究,努力服务工作实践,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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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长:周继东
副会长(8人:于  安、马怀德、王振清、王锡锌、王德林、李灵雁、杨建顺、赵立军
秘书长:吴苗林
常务理事(31人)——周汉华、何海波、莫于川、沈  岿、薛刚凌、赵彦明、王文水、史利国、陈本宇、陈家康、单志刚、李  娜、姜俊梅、程  琥、娄宇红、吉罗洪、杨  蔼、王志军、林民华、李富莹。
名誉会长:刘敬民副市长、应松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顾  问: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党组成员)、朱维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姜明安(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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