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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参加中西论坛第七次会议法律圆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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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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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中西建交40周年及中西论坛成立10周年大局,中西论坛第七次会议法律圆桌会议于2013年9月12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礼堂举行。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致辞,西班牙嘉里盖思律所上海办事处中国法律事务合伙人马努埃尔?托雷斯主持,西班牙英特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爱德华多?莫西略、西班牙对外银行有限公司与银行投资经理姚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教授朱伟一教授、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靳庆军担任发言嘉宾。来自西班牙和中国的五十多名法学、法律知名专家、资深律师及与法律相关人士齐聚一堂、听会讨论。北京市法学会此次承担了论坛的部分组织协调工作,并为论坛推荐了参会嘉宾,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带领联络部外事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西班牙论坛(简称中西论坛)于2003年成立,是中国和西班牙两国政府首脑议定项目,旨在促进中国和西班牙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家关系的不断改善和加强,增进人民的理解和信任,推动中欧以及中拉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及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今年恰逢中西建交40周年及中西论坛成立10周年,中西双方于9月12日上午举行了盛大的开幕活动。随后举行了经济、法律、城市建设、旅游、语言文化交流、食品贸易等6个专业领域的圆桌会议。
    法律圆桌会议是下午论坛活动中的第一个内容。会议主题主要围绕“中西两国在第三方共同投资的司法框架”展开讨论,涉及的内容包括:不同投资运营模式下最优化分配利润的地点;可供“特殊目的公司”(包括在中国、西班牙境内的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其他合作机构)选择注册的实体形式和地点;不同管辖区内对“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及批准的要求以及“特殊目的公司”对应的灵活性;涉及外国投资的优惠规定,如双重征税条约、外国投资互惠保护条约等;外汇管理规定、外资企业责任以及没收企业财产规定;利润汇回制度;项目融资的可得性;鼓励外商投资的公共政策;外派劳工和雇用外国劳工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会议采取达沃斯论坛形式,在主持人的带动下,中西双方发言人轮流发言,就经贸投资领域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谈论,并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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