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会动态 > 学会新闻

北京市法学会代表团赴奥地利和匈牙利
参加第二届中欧法律论坛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9日
  • 【字体:

  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7月1日,由北京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同志率领的北京市法学会代表团一行6人远赴奥地利和匈牙利,参加了第二届中欧法律论坛,推介了第四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

  25日,“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在奥地利议会大厦举行,中欧近30位代表出席了会议。论坛中方主办方领导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论坛 欧方主办方领导奥中法律协会主席、奥地利国会议员亚罗利姆分别致辞。奥地利联邦议会议长莱姆派尔向出席指导委员会的中欧代表致欢迎词。指导委员会各代表经 协商一致,签署了《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章程》,标志着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建立了论坛发展机制,为中国和欧洲双方的法律合作 与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奥中法律协会主席亚罗利姆分别担任中国-欧洲法律论坛中方主席和欧方首任主席,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 部长谷昭民、奥地利国会议员亚罗利姆的助理迪米特拉分别担任中国-欧洲法律论坛中方秘书长和欧方首任秘书长。北京市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了指导委员会。

  26日至27日,为期两天的第二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奥地利司法部大宴会厅隆重举行。来自中国、德国、奥地利、英国、意大利、捷克、西班牙、法国等8个 国家近40位学者围绕7个主题进行了专题发言,来自中国、奥地利、英国、希腊、捷克、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塞尔维亚、匈牙利、瑞典等12个国家的近 140位代表观摩了论坛,并参加了研讨。

  26日上午,首先进行的是开幕式。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中国驻奥地利大使赵彬、奥地利司法部长赫尔穆特·布兰斯迪特、欧洲议会社会民 主党团领袖汉纳斯·施沃宝达以及奥地利议会议长巴巴拉·普拉默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首任欧方主席、奥中法律协会主席汉纳斯· 亚罗利姆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之后,论坛进入了分专题讨论研讨阶段。中欧学者们围绕“法律体系和经济合作”,中欧双方近40位专家学者就“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法 律合作”、“反垄断法和竞争法”、“公司法和经济合作”、“侵权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仲裁”、“融资环境”、“司法体制及其作用”等专题展开了热 烈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为如何进一步推动中欧法律务实合作、解决中欧经贸及投资中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北京市法学会代表团团长、北京市 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同志在“侵权法”板块中,就“网络环境下侵权纠纷与解决”发表了专题发言,代表团团员北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名誉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律师在“公司法和经济合作”中就“企业的雇主责任”发表了专题发言,代表团团员北京市法学会 妇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主持了最后一个版块“司法体制及其作用”。除此之外,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央财经 大学、云南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德国锡根大学、奥地利最高法院、英国杜伦大学、意大利特伦托大学、欧洲侵权与保险法中心、联合国国际 贸易法委员会及法律事务办公室、意大利-中国仲裁中心、罗马LS Lexjus Sinacta律师事务所、西班牙嘉里盖思律师事务所、法国比较立法学会秘书长、维也纳大学等多位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官员、资深律师纷纷作了精彩发言。

  论坛结束后,我会代表团即赴匈牙利布达佩斯先后访问了匈牙利法学会和匈牙利总检察长室,双方既就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发展、民间调解和仲裁等法律议题进行了 学术探讨,也对各自的情况及发展、如何推进第四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做了研究和推介。匈牙利地处中欧,在历史上曾与中国有过相同的经济体制背景和相似的农 地制度变迁过程,在体制剧变之后又走上与中国完全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研究中匈两国的法律制度和体系设置,对两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互鉴意义。

  结束匈牙利访问之后,我代表团于7月1日抵达首都北京,本次出访的成果收获将在出访报告中详细展述,出访报告进一步整理之中。

分享到:
Copyright 版权所有:北京市法学会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
备案号:京ICP备100214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0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