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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实施中的问题暨电商领域消费者维权问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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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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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3日,《民法总则》实施中的问题暨电商领域消费者维权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研讨会的主题是当下最热点的话题,也是具有前沿性的问题:“《民法总则》实施中的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以及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维权法律问题”。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联合主办,充分利用了两个学会在不同法学学科领域的优势和资源。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和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中院等法院的法官以及律所实务人士和工商局等政府人员,共70余人出席研讨会,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韩耕出席会议并致辞。

  本次研讨会汇聚了众多理论和实务界的资深人士互相交流学习,凝聚共识。参会人员既有来自高校的学者,又有实务界法官、律师等,坚持问题导向,使研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建议更具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在会议开幕式上龙翼飞教授代表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叶林教授代表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对在座的学者、律师、法官来到人民大学参会表示热烈欢迎。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韩耕在致辞中,对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关切和祝贺。他充分肯定了此次研讨会的创新模式,对此次会议的研究成果高度期待和关注,并希望会议的研究成果能切实解决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内个各种法律难题,产生指导实践的意义和价值。此次研讨会共分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民法总则》实施中的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梁上上教授共同主持。

  

  首先,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副教授就“民法总则第10条的理论构造及司法适用”发表了深刻见解。随后中国政法大学郑佳宁教授发表了“论数据的财产属性与立法取向——以‘丰鸟数据之争’为视角”的主题发言。此外,中国政法大学易军教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齐晓丹法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殷秋实老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刘保玉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郭燕枝法官等,分别以“论民事法律行为法定内涵的变化”“关于民法总则第146条的理解与适用”“代理制度在公司中的运用”“民法典第九章诉讼时效规定评析”“民法总则施行后普通诉讼时效适用的几点思考”等内容发表了主题演讲。

  此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巡视员、副所长曹守晔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单国钧分别以“民事实行法研究”“民法总则的理念对民事审判的影响”为主题作了主题发言。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李俊晔,对民事立法变革中的拉德布鲁赫公式的阐释也是引人入胜,令人受益匪浅。

  在之后的与谈环节,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工商大学李仁玉教授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肖大明庭长、中央名族大学李玉子教授做出了精彩的点评和并发表了对这个主题的独到见解。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电商领域消费者维权问题”,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监事长、北京天成广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玉歧共同主持。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潘静首先以“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主题发言;随后,北京百乘金控有限公司副总裁郎丹柯、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孙颖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张严方教授,分别以“P2P企业如何保障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中的信息属性”“小站教育案反映出的消费者维权问题”“从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建设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困境”“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的难点及对策”为主题的研讨发言。之后,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消保科科长刘大忠向与会者介绍了工商局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并发表了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与谈环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教授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闫春生副院长分别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出发,做出了精彩的点评。

  最后,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对会议的整个发言做了全面总结。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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