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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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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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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8日上午,经北京市法学会批准,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在北京交通大学红果园宾馆三层多功能厅正式成立。该研究会以科技法学法律制度作为主要研究领域,致力于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促进科技法学法律制度研究在国内的深入发展。研究会的发起单位为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秘书处设在北京市交通大学法学院。会议当天,来自首都法学、法律界的二十余所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相关单位的领导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时刻。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带领市法学会联络部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嘉宾介绍和领导致辞,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吕来明教授主持。北京市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生教授、东方毅集团总宣传师吴涛先生作了讲话。会议第二阶段为大会选举,由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瑞萍教授主持。该阶段对科技法学研究会筹备情况作了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草案)》,《北京市科技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并产生了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常务理事32人,秘书长1人、副会长8人、会长1人。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生教授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张生院长在讲话中表示,当前,我国已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上升为国家战略。针对北京市的发展,市政府在2013年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形成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双轮驱动,到2020年初步建成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文化创新之城。”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建立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基础法律体系,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促进法》为主体的特别法律规范。然而,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及70%-80%的转化率相比,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还有着非常大的差距,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严重的问题。因此,新成立的科技法学研究会将致力于首都的科技法律制度、政策和规范的研究,用法律手段保护、推动、支持、鼓励科技发展进步,真正实现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整个首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科技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诚挚祝贺,同时希望研究会可以为有志于科技法律事业的工作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凝聚首都科技法律界更多的学者人才资源,紧密结合北京科技发展实际,服务实践,注重成果应用转化,进一步繁荣首都法学研究工作,不断推动首都科技法律事业迈上新台阶。

  会上,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向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颁发了会牌。张生院长作为新当选的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表示,明年年初,科技法学研究会将召开常务理事会,拟定明年工作内容和重点,新成立的科技法学研究会将在市法学会的带领下,争取越办越好。

  第一届理事会领导组成情况

  一、会长

  张 生: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二、副会长(6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米新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东进: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吕来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

  张瑞萍: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董慧凝: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魏增产: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三、秘书长

  张瑞萍(副会长人选兼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四、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1、名誉会长

  刘兆彬: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司长

  2、首届顾问

  邵积平: 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原副院长

  五、关于研究领域

  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将以发挥科技法学对于中国法制建设的推动作用为宗旨,以科技法学法律制度作为主要研究领域,致力于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促进科技法学法律制度研究在中国的深入开展。

  六、研究会秘书处

  该研究会成立后,挂靠在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秘书处拟设在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该法学院承诺为该研究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和办公经费。

  

  (供稿单位: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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