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的普法行动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
  •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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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社记者 周頔

  编者按: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是北京市法学会联系服务的涉法类社会组织,该中心2014年承接了使用社会建设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多元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北京建设》,其中“‘普法温暖回家路’大型法律宣传活动”被评为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银奖,是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年2月12日报道了该中心普法温暖回家路的相关活动。

  

    2月9日上午8时许,来自北京林业大学法律系的大二学生何川来到了北京西站的候车大厅,此时,距离他要乘坐的回家列车发车,提前了将近4个小时。

  与以往假期回家相比,此次,何川的背包里多了10张普法宣传手册。今年何川参与了由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志愿者项目,在回家的路上,他要将这10份普法手册发给身边的农民工,并尽可能地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他们解决困惑和问题。

  回家路上的社会实践

  距离春节还有不到10天,北京西站的候车厅内挤满了去往四面八方的旅客。他们中间,许多衣着朴素、肩扛大包的来京务工人员格外引人注目。

  何川的目光在人群中来回扫视,他告诉记者:“毕竟是第一次与陌生人这样打交道,所以还是有些害怕的,希望能找到一个和善的农民工,把手册顺利地发出去。”

  终于,他锁定了一位坐在检票台旁边的农民工,鼓起勇气上前做自我介绍。“大哥,您好,我是北京林业大学法律系的学生,我们在做一个普法宣传的项目,请问您在平时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什么法律上的困惑或者麻烦?”

  “没有,不需要。”回应何川的这5个字冰冷、生硬,这让第一次发放传单的他心里有些慌。

  首战不利,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气馁,继续尝试第二次、第三次……

  终于,在候车厅内他找到了一位自己的老乡,乡音亲切,让农民工老王对他多少有了几分好感和信赖。在解释完来意与目的之后,何川顺利地将法律援助宣传册送到了他的手里,并且向他讲解了一些基础的劳动法律知识。

  朴实的老王从自己带的4个苹果中拿出1个塞给何川,并且对他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感谢。第一次成功给了何川莫大的信心,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内,几经尝试,他又发出了一份宣传手册。

  11点30分,何川踏上了回家的K307次列车。他告诉记者,自己在回家的路上还要继续与农民工朋友交流,分享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还剩8份手册,一定会送出去,而且要让农民工心甘情愿地接受。”

  历经7年的普法之旅

  “普法回家路不仅能让学生们回家的路更有意义,也能让他们了解社会,以普法宣传为契机打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阂。”

  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项目负责人陈琼告诉记者,“普法温暖回家路”活动已经走过了7年的历程,每年与各大高校的学生社团联合,有数百名甚至上千名大学生直接参与到活动中来,几乎能够覆盖全国范围,让数万工友直接受益。

  陈琼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对志愿者进行培训。面对来自全国各个地区的大学生志愿者,陈琼总是能够从他们身上感受到动力。由于志愿者队伍不仅仅面向法律专业的学生,所以除了进行必要的宣传技巧培训,她还要对学生们进行基础的法律知识培训。让学生们在培训中尽可能多地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普法活动,也有助于他们自己未来的工作和生活。

  随着普法宣传的逐年展开,一个又一个收到了普法手册的农民工主动联系义联,进行法律问题的咨询与求助。也正是因为“普法回家路”带来的成效,义联有了坚持下来的理由和信念。

  陈琼告诉记者,每年的“普法回家路”活动,有两个时刻会让她特别开心。一个是有农民工拿着普法手册找到他们,或者来电询问时告知自己是通过普法活动了解到义联的。再有,就是她收到学生们关于普法活动的反馈信息的时候。她知道,这些孩子们在与他人进行普法交流的时候,也是对自己人生的挑战与成长。

  不同寻常的收获感悟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有些事情不去亲身经历永远无法知道其中滋味。”这是中央民族大学志愿者蒋陈对自己参加“普法回家路”的感悟。

  在回家的火车上,她发出了15份宣传手册,留下了13个人的信息。“一共发了7个车厢才发完所有手册。车厢的过道无比拥挤,我们来回走动,被过道里的人嫌弃得不得了。”

  在蒋陈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沟通与信任。

  “经常是我还没有开始讲,对方就连连摆手说不要,或者压根不愿搭理我。有的听到是免费赠送的就接受,但一听到我问他姓什么,哪里人,马上就改口说不要了,忙不迭地把手册还回来。”

  在将法律宣传册发给别人之前,中国农业大学的志愿者李才怡已经认真地把其中的内容看了一遍,她觉得写得很好,然后怀着满腔的热情去给周围的朋友介绍。

  然而,一个返乡回家的湖南务工者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小册子写得很好,可是对于我来说并没有用。因为,有些东西即使不合理,给老板说了也不会有什么实质上的变化。要是实在不满的话就只能是自己走人,而不是奢望老板会做出让步。像法律上说的那些内容,要是非得要老板做,可能只能打官司,而出来打工的人谁会想走这条路呢?”

  从农民工的话语中,大学生们窥探到了社会的一角,也更加认识到了进行普法宣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正如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志愿者陈丽竹所说:“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各种合法权益屡受侵害,自己却全然不知,或者求助无门。尽管发放一些宣传册,他们的实质性问题比如拖欠工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但是通过这次活动,能让更多的农民工对相关法律有了解,这便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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