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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见证行政法学科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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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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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7月,全国从事行政法工作的同志约三十人, 与全国行政学工作者一起,在天津举行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行政科学学术讨论会。与会同志决定成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筹备组。

  此简讯原载《法学杂志》1984年第4期,第41页。

  首次全国行政科学学术研讨会在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意义重大。

  原文如下:

  首次全国行政科学学术讨论会在津举行

  应松年

  本文出处:本文原载《法学杂志》1984年第4期,第41页。

  

  

  〔本刊讯〕一九八四年七月二日至七日, 来自有关行政部门,全国各大专法律院系、法学研究机构、党校和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等从事行政法实践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同志约三十人, 与全国行政学的科研、教学工作者一起,在天津举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行政科学学术讨论会。向大会提供的行政法方面的论文近二十篇, 就行政法的对象、内容、方法, 行政法与行政学的关系,特别是行政法在当前我国行政改革中的作用和任务等各个方面, 作了探索和研究。

  会议着重讨论了建立全国行政法学学术团体的问题。我国法学研究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中比较落后,行政法学又是法学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但是,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武器。国家行政管理的实践,尤其是当前行政改革的实践, 对行政法学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 加强行政法学的学科建设, 已经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成为当前法学领域中十分紧迫的任务。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 使行政法学在人数较少, 力量薄弱的情况下能更好地为行政改革服务, 迫切需要成立全国性的学术团体, 把分散的教学与科研力量组织起来, 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加速人才培养,以迅速改变目前行政法学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落后状态。经中国法学会批准, 与会同志决定成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筹备组,由在京的行政部门、法学研究机构和教学单位三方面组成, 联络地点暂设于中国政法大学。

  会议还讨论了今后行政法学的研究工作, 要根据行政部门、教学单位、研究机构等的不同任务, 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在教学方面, 要区别大专院校法律教学和党校、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的不同对象和情况, 采用各种方式, 编写教材, 培养师资; 在研究方面, 也要按所在地区的不同特点, 开展对中央、地方, 特区和中心城市的体制改革等不同层次的研究。行政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 它的研究必须为培养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和当前的行政改革服务。会议还就行政法学研究会筹备组今年下半年的工作要点交换了意见。与会同志认为,这次会议将会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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