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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率团出席第三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访问印度与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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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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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0日至17日,应印度律师协会与斯里兰卡律师协会邀请,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超率代表团赴印度出席第三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访问斯里兰卡。

    9月10日至12日,由印度律师协会主办的第三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在新德里成功举办。来自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与南非的五国法学法律界两百余位代表出席了论坛。论坛得到各成员国的高度重视。主办国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塔库尔、印度法律和司法部部长拉维?普拉萨德、印度总检察长穆库尔?罗哈吉、印度司法部兼电子信息科技部副部长乔达立、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迪帕克?米斯拉等分别出席论坛开、闭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俄罗斯法律家协会WTO和金砖国家委员会主席阿里克谢?克利钦、巴西律师协会金砖国家委员会主席路易斯?塔西奥、南非法学会联合主席默乌索?诺特斯在开幕式上致辞,并分别代表金砖各国法律界做主旨发言。

    本届论坛以“为打造有效、包容、共同的解决方案构建法律框架”为主题,围绕“金砖国家金融与法律合作重点问题与关键领域”“国际民商事法律新兴体系:构建金砖国家统一战略与合作机制的现实需要”“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构建金砖国家及新兴国家争议解决机制”等前沿热点法律议题展开卓有成效的交流讨论。北京市法学会代表团中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和北方工业大学教授刘泽军分别就上述议题作精彩发言,为金砖国家法治建设、金砖国家金融法律合作以及金砖国家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论坛闭幕式上,金砖五国法律界代表通过并签署了《新德里宣言》,并宣布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将于2017年6月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办。
    论坛期间,谢超携代表团分别与其他金砖国家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谈,就深化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分论坛的发展及加强双边法律合作广泛交换了意见。
    论坛结束后,代表团一行还分别同印度律师协会和印度法律学院进行座谈交流。

    访问斯里兰卡期间,谢超携团分别拜访了斯里兰卡律师协会、斯里兰卡法律秩序部和John Keells Holding集团法务部(斯里兰卡最大上市集团),并参观了科伦坡大学法律系,双方分别就中斯法律制度比较、司法设置和法律纠纷处理和集团运作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北京市教育法学会副会长、北方工业大学教授刘泽军,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灵雁,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会长苗乐如,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志斌,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张严方、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秘书钱程等一行9人随团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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