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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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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7日上午,《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本次专家咨询会是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市法学会共同承办,也是我会发挥首都专家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发挥第三方立法咨询作用的一次有益尝试。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李春荣、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姜俊梅受我会邀请在研讨会上发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和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共同主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强调,国家立法工作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统筹考虑;制定《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要与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保持一致,立法要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张文显副会长并对我会的支持表示感谢。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杜石平表示,北京市法学会拥有庞大的法学法律专家人才资源,组织专家参与立法论证工作,对国家立法提出意见建议,对于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与中国法学会共同承办专家咨询会,也是我会发挥首都法治智库作用的一次成功尝试,今后我会将继续组织首都的专家学者更多地参与国家及北京市的地方立法咨询论证工作,进一步发挥服务首都法治建设的桥梁纽带作用。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简政放权。针对国务院部门审批事项过多、管得过细的情况,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因此,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精神,审慎论证《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立法必要性。专家学者建议,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要有上位法《行政许可法》的法律授权,建议从立法依据、行政法规的名称、适用范围、尊重法律术语的通说、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今年截至目前,我会受委托已为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组织了3场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专家30余名,整理相关对策建议近百条,我会的工作也得到上述单位的高度认可。今后将不断总结经验,继续组织立法咨询会,为专家学者参与首都法治建设提供平台,更好地发挥首都法治智库作用。

  (研究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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