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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区县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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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20日,北京市法学会在机关第二会议室组织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区县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海淀区委政法委法制室副主任李一丹、大兴区委政法委法制室干部王麒越、龙铁苗,以及市法学会机关部门的领导和联络部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苗林同志主持。

  会上,首先由海淀、大兴区委政法委有关同志介绍了目前组建区法学会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海淀区委政法委法制室副主任李一丹表示,区政法委领导已和区编办、民政局等单位进行了沟通,逐步推进区县法学会组建工作。同时,希望市法学会能够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区法学会机构编制、财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便于工作的落实和开展。大兴区委政法委法制室干部王麒越表示,大兴区委政法委于7月13日召开了区法学会筹备工作会议:一是成立了以书记、副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的大兴区法学会筹备领导小组;二是确定了成员单位;三是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分工。同时,还草拟了区法学会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开展会员推荐工作,要求于7月底前完成会员信息登记。目前,正在为8月底前召开成立大会积极筹备。两家试点单位均表示,将全力按市法学会的要求,按时完成区县法学会的成立等工作任务。

  联络部周远清就区县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相关问题作简要说明。首先,就赴重庆市法学会调研情况从三个方面作简要汇报:一是重庆区县法学会建设的基本情况;二是从区县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成立督导组等方面总结出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三是结合调研,提出市法学会在推动成立区县法学会工作的建议。

  邵新莲秘书长认为,重庆市全面实现了区县法学会建设,体现在有编制、无编制和在社团办登记三种情况。但无论是有编制,还是无编制,他们都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律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区县法学会建设与发展。因此,北京市成立区县法学会还是具有可行性,但成立区县法学会的形式,应加强研究,立足各区县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杜石平专职副会长表示,北京市区县法学会建设要结合实际,

  结合自身特色,找准定位,避免与现有单位职责重复,为区域内执法、司法等,发挥专家作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最后,苗林书记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市法学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研究组建区县法学会试点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他强调,区县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继续按计划在8月底前召开成立大会,希望海淀、大兴区委政法委要将工作做实,切实抓紧推动组建工作。他要求联络部等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尽快完善《关于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二是要针对区县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协助解决;三是要继续深入海淀、大兴两个试点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四是制定成立区县法学会组建试点工作时间安排表;五是要开始着手策划全市区县法学会建设工作推动大会的相关工作。

  研究部主任王秀海、社工部主任雷建权、办公室主任刘骞针对区县法学会的职责任务,分别就法学研究、学会机构编制等问题作了发言。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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